(一)建立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省5G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并商省委網信辦、南方電網公司、電信運營企業、廣東鐵塔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市政府建立健全本地5G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2019年底前,各地市出臺2019—2022年5G產業發展措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會省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強化用電用地等資源要素保障。省發展改革委要積極推動電信運營企業、廣東鐵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省市場監管局要組織查處對5G基站違規加收電費和電價外附加收費等行為。請南方電網公司簡化申請流程和報裝資料,在用電申請、電力增容和直供電改造上為5G網絡建設提供最大便利。公變區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電。專變紅線內,新建建筑預留通信基站專用供電設施。2020年底前,商請南方電網公司分批將產權清晰、轉供電主體自愿移交改造、不存在糾紛等具備條件的存量轉供電基站按“一戶一表”改造為直供電。各地市政府每年將需要獨立占地的5G基站和網絡建設用地需求納入年度計劃,合理安排用地,及時辦理權證。(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南方電網公司、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加強5G頻率保障。加大5G頻譜資源使用保護力度,依法打擊違法用頻行為。5G基站設置與使用單位應主動協調解決合法無線電臺(站)使用單位的干擾問題,無線電臺(站)使用單位應積極配合。探索建立粵港澳無線電干擾排查機制,制定內地與香港、澳門邊界地區5G系統協調機制。建立省級無線電臺(站)數據庫與電信運營企業、廣東鐵塔的公眾移動基站數據交互機制。2020年6月底前,實現全省基站數據實時交互和動態更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四)加大財政資金扶持。省財政統籌相關專項資金支持 5G網絡建設、技術創新、產業發展與示范應用。對符合投資范圍的5G企業及重大項目,省產業發展基金、創新創業基金要加大投融資力度。將工業企業利用5G改造提升生產設備等符合條件的成本費用納入省技術改造扶持政策范圍。對符合首購條件的 5G相關產品按照國家有關政府采購政策執行。(省財政廳會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強化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和宣傳引導。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通報預警機制,建立組織嚴密、高效順暢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發展攻擊防護、漏洞挖掘、入侵發現、態勢感知、可信芯片等5G安全產品。加強5G通信網絡、重要信息系統及數據資源保護,構建多層次、多縱深的綜合防御體系。各地市政府要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政策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省委網信辦、通信管理局會省公安廳、廣電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