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基站站址資源支持。鼓勵地方政府將5G網絡建設所需站址等配套設施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并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嚴格落實;在新建、改擴建公共交通、公共場所、園區、建筑物等工程時,統籌考慮5G站址部署需求;加快開放共享電力、交通、公安、市政、教育、醫療等公共設施和社會站址資源。對于支持力度大的地區,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大投資,優先開展5G建設。
(三)加強電力和頻率保障。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加強與電力企業對接,對具備條件的基站和機房等配套設施加快由轉供電改直供電;積極開展網絡綠色化改造,加快先進節能技術應用推廣。調整700MHz頻段頻率使用規劃,加快實施700MHz頻段5G頻率使用許可;適時發布部分5G毫米波頻段頻率使用規劃,開展5G行業(含工業互聯網)專用頻率規劃研究,適時實施技術試驗頻率許可。進一步做好中頻段5G基站與衛星地球站等其他無線電臺(站)的干擾協調工作。
(四)推進網絡共享和異網漫游。進一步深化鐵塔、室內分布系統、桿路、管道及配套設施共建共享。引導基礎電信企業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整合優勢資源,開展5G網絡共享和異網漫游,加快形成熱點地區多網并存、邊遠地區一網托底的網絡格局,打造資源集約、運行高效的5G網絡。
二、豐富5G技術應用場景
(五)培育新型消費模式。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通過套餐升級優惠、信用購機等舉措,促進5G終端消費,加快用戶向5G遷移。推廣5G+VR/AR、賽事直播、游戲娛樂、虛擬購物等應用,促進新型信息消費。鼓勵基礎電信企業、廣電傳媒企業和內容提供商等加強協作,豐富教育、傳媒、娛樂等領域的4K/8K、VR/AR等新型多媒體內容源。
(六)推動“5G+醫療健康”創新發展。開展5G智慧醫療系統建設,搭建5G智慧醫療示范網和醫療平臺,加快5G在疫情預警、院前急救、遠程診療、智能影像輔助診斷等方面的應用推廣。進一步優化和推廣5G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優秀應用,推廣遠程體檢、問診、醫療輔助等服務,促進醫療資源共享。
(七)實施“5G+工業互聯網”512工程。打造5個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構建創新載體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快垂直領域“5G+工業互聯網”的先導應用,內網建設改造覆蓋10個重點行業;打造一批“5G+工業互聯網”內網建設改造標桿網絡、樣板工程,形成至少20大典型工業應用場景。突破一批面向工業互聯網特定需求的5G關鍵技術,顯著提升“5G+工業互聯網”產業基礎支撐能力,促進“5G+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發展。
(八)促進“5G+車聯網”協同發展。推動將車聯網納入國家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促進LTE-V2X規模部署。建設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豐富應用場景,探索完善商業模式。結合5G商用部署,引導重點地區提前規劃,加強跨部門協同,推動5G、LTE-V2X納入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建設的重要通信標準和協議。開展5G-V2X標準研制及研發驗證。
(九)構建5G應用生態系統。通過5G應用產業方陣等平臺,匯聚應用需求、研發、集成、資本等各方,暢通5G應用推廣關鍵環節。組織第三屆“綻放杯”5G應用征集大賽,突出應用落地實施,培育5G應用創新企業。推動5G物聯網發展。以創新中心、聯合研發基地、孵化平臺、示范園區等為載體,推動5G在各行業各領域的融合應用創新。
三、持續加大5G技術研發力度
(十)加強5G技術和標準研發。組織開展5G行業虛擬專網研究和試點,打通標準、技術、應用、部署等關鍵環節。加速5G應用模組研發,支撐工業生產、可穿戴設備等泛終端規模應用。持續支持5G核心芯片、關鍵元器件、基礎軟件、儀器儀表等重點領域的研發、工程化攻關及產業化,奠定產業發展基礎。
(十一)組織開展5G測試驗證。基礎電信企業進一步優化5GSA設備采購測試流程,根據建設計劃明確測試時間表,促進相關設備加快成熟。持續開展5G增強技術研發試驗,組織芯片和系統開展更廣泛的互操作測試,加速技術和產業成熟。結合國家頻率規劃進度安排,組織開展毫米波設備和性能測試,為5G毫米波技術商用做好儲備。
(十二)提升5G技術創新支撐能力。支持領先企業利用5G融合新技術,打造并提供行業云服務、能力開放平臺、應用開發環境等共性平臺,鼓勵建設相關開源社區、開源技術基地,促進開放式應用創新。加快5G檢測認證平臺建設,面向5G系統、終端、服務、安全等各環節提升測試、檢驗、認證等服務能力,降低企業研發及應用成本。
四、著力構建5G安全保障體系
(十三)加強5G網絡基礎設施安全保障。加快構建5G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加強5G核心系統、網絡切片、移動邊緣計算平臺等新對象的網絡安全防護,建立風險動態評估、關鍵設備檢測認證等制度和機制。研究典型應用場景下的安全防護指南和標準。試點開展5G安全監測手段建設,完善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威脅治理、事件處置、追蹤溯源的安全防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