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質檢總局取消了計量員證。2020年7月13日,歷時十三年多,國家廢止《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那么行業儀表單校,為什么仍然要求從業人員持證呢?應該持什么證?協會等版法的計量證所校驗出來的壓力變送器所貼標簽,合適嗎?本文就計量證書取消后的相關事宜交流探討,供大家參考。
中石化授權的計量檢定員證
我們先捋一捋和計量員及管理的相關政策:
2007年12月29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發布《計量檢定員管理辦法》(原質檢總局令第105號)。
2016年9月8日,質檢總局印發了《關于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91號)和《關于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后續工作的通知》(質檢辦量函〔2016〕1183號),取消了計量員證。
2018年10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將原《辦法》中的:第四條“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取得計量檢定員資格。”修改為:“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計量法律法規以及計量基礎知識,熟練掌握本項目的計量檢定規程和操作技能,熟悉相應計量專業的有關知識,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2020年01月29《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廢止<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2020年7月13日廢止《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
歷時十三年多,《計量檢定員管理辦法》廢止。那么《計量檢定員管理辦法》廢止后,檢定機構在進行計量器具檢定或者校準時,是否還需要有相關資質要求呢?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必須要有。并不是說獲得計量建標后,誰都可以檢定,需要經過專門培訓和考核合格才能開展檢定或者校準業務。
2021年4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改)中《計量授權管理辦法》修改為:從事計量檢定測試人員要求,以職業資格取代考核制度。為加強對從事計量檢定、測試人員管理,提高人員素質和能力水平,根據已批準實施的計量檢定人員改革事項,將原《辦法》中“從事計量檢定、測試人員必須經授權單位考核合格”修改為“申請授權的單位,其有關計量檢定、測試人員,應當具有職業資格”。
那么,《計量檢定員管理辦法》廢止后,企業計量檢定如何執行?為此小編特意請教國家計量司相關人員,得到以下結論:
1、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檢定機構在開展計量檢定或者校準業務時,必須有相應的資質,只不過從原來的“計量員證”變為職業資格或者培訓證書。
2、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檢定機構在申請計量授權時,從業人員不再需要經過授權單位考核合格,甚至不再需要提供計量員證。
3、原計量檢定員證并未廢止,而是繼續有效,原5年的有效期延長到新法規出來前一直有效。
4、新的證書是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或者培訓合格證,沒有有效期。
總的來說,國家雖然已經取消了計量員證,如要從事計量檢定或者校準工作的人員,必須具有職業資格,計量部門、培訓機構、計量研究院等正規機構頒布的證書均有效。
(作者:何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