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推動文旅體設備更新提升。支持文旅融合,推進文旅場所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提高文旅設施設備安全性。支持旅游觀光、大中型游樂、文化演藝、文旅數字化提升等設備,廣電行業高清超高清設備、文物考古勘察科研設備、博物館高標準展示設備更新。鼓勵體育健身設施設備更新,助力全民健身運動。(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
12.推進醫療裝備更新改造。加快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設備設施迭代升級,推動各級醫院X線計算機斷層掃描、磁共振成像系統等醫學影像設備和醫用直線加速器等放射治療設備的更新購置。(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13.推動安防設備更新改造。開展前端物聯感知設備智能化升級,加快重點公共區域、重點行業領域等視頻監控和卡口類配套安防設備及視頻圖像平臺的更新改造。推進公安執法設(裝)備更新升級。到2027年,有條件的地方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設備智能化比例達到80%,農村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無盲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二)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
14.加快汽車以舊換新。挖掘汽車消費潛力,激活汽車消費市場。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加快更新達到報廢標準的執法執勤車輛。到2027年,全省汽車報廢更新量累計達20萬輛、年報廢機動車25萬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管局)
15.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促銷活動。引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落實新能源汽車路權保障支持政策。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充電樁基礎設施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到2027年,全省新能源汽車年銷售量達到25萬輛以上。(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16.推動電動自行車淘汰更新。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銷售商采取舊車折價回購并出售合規新車的方式,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非標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等行為。到2025年,全面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17.促進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支持家電銷售企業聯合生產、回收企業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開設線上線下家電以舊換新專區,對以舊家電換購節能新家電的消費者給予優惠。到2027年,全省家電以舊換新總量較2023年增長30%。(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鼓勵消費爭議先行賠付做法,引導商家積極開展無理由退換貨服務承諾。(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18.推動舊房改造和家裝換新。依托“消費促進年”活動平臺,通過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等多方式協同支持居民開展舊房裝修、局部升級改造,推動家裝消費品換新升級。引導企業提高家裝消費供給質量和水平,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費。打造舊房裝修和局部改造樣板間,豐富居民消費選擇。(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
19.推進居家適老化改造。加強城市居家適老化改造技術指導,為有居家適老化改造需求的群體提供系統、簡單、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術路徑。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擴大改造對象范圍,實現愿改盡改。(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殘聯、省紅十字會)
(三)實施回收循環利用行動。
20.健全廢舊產品設備回收網絡。建立健全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中心等廢舊物資回收體系網絡,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兩網融合”。持續推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優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布局,支持廢舊產品設備交易平臺發展。完善公共機構辦公設備回收渠道,發展“換新+回收”物流體系,推廣“互聯網+回收”和“以車代庫”流動回收新模式。到2027年,每個鄉鎮至少設立1個回收點、主城區回收網點基本覆蓋。(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管局、省供銷聯社)
21.規范二手商品交易發展。鼓勵電器電子產品、家電、服裝、家具等零售企業利用現有銷售網絡規范開展閑置物品交易。完善二手車交易查詢平臺,持續優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管理,規范網絡交易行為,大力發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完善二手電子產品信息處置機制,加強二手電子產品信息安全監管,防范用戶信息泄露及惡意恢復。推動二手商品交易誠信體系建設,加強信用信息共享。到2027年,全省二手車交易量達到65萬輛左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南昌海關)。
22.推進廢舊設備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勵對具備條件的廢舊生產設備實施再制造,再制造產品設備質量特性和安全環保性能應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發展汽車零部件、風電光伏、航空等裝備再制造業務。推廣應用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術工藝,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有序推進產品設備及關鍵部件梯次利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