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專家對此表示,未來光伏將是最具競爭力的可再生能源,而要實現上述目標,資金支持至關重要。要實現“十三五”目標,需要今后每年完成30吉瓦的電站建設目標,需要融資2100多億;要實現2050年目標,每年電站增加量不能少于75吉瓦,融資需求將達到5000多億。
相比之下,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國已建成光伏電站規模僅為35吉瓦。對此,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稱,這一發展規模顯著低于各界預期。
傳統模式無法滿足光伏融資需求
王勃華表示,國內各大銀行對光伏產業,尤其是上游制造業投資持謹慎態度,金融機構難以甄別光伏企業產能提升與產能單純擴大,銀貸利率高企,光伏企業現金流受到影響。
“傳統金融思維是必須以資產抵押控制風險,這是光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員紅煒在上述論壇上說。
記者了解到,這一模式在現實信貸行為中的表現為,相對融資總額,要求融入企業必須具有不少于20%的現金和大于80%的可抵押資產。
“用這種方式解決2100億和5000億融資是絕對不可能的。”紅煒補充說,“這種傳統融資模式遠遠無法滿足光伏企業高速增長的融資需求。”
具體來說,一方面,我國光伏企業可抵押資產規模的絕對值有限;另一方面,光伏產業可抵押資產規模的增長遠遠落后于融資需求的增長。以光伏電站投資回收期10年計算,相對光伏產業超高速的發展,光伏企業可抵押資產規模增長速度嚴重落后的局面會長期存在。
行業期待更多金融創新
要解決光伏產業的投融資需求,紅煒建議,一方面要在信貸市場改變以資產抵押控制風險的思維,轉而注重將項目未來收益權作為出發點;另一方面,在金融創新和資本市場,應該加速網絡金融產品和股權類融資產品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