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截至目前,連續三年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導致實踐中無人機空域使用的管控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由于“無法可依”,導致“無處可飛”,從而可能導致相關部門“從嚴管控”,同時“黑飛”現象也難以管控。
“這些問題不解決,不僅無法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的優勢來激發科技創新潛能,甚至可能導致行業萎縮,丟失這個萬億級別的市場。”黃立說。
為此,黃立提出了三條具體的建議:一是加快完善輕小型無人機低空空域適用法律法規體系;二是進一步理順輕小型無人機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責任主體;三是擴大輕小型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范圍,優化管理方式。他建議將湖北作為空域改革試點地區,探索建立可信任用戶及無人機科研生產企業無人機空域使用管理的綠色通道。
“建議加快無人機行業立法和管理改革,進一步優化低空空域審批流程,充分釋放我國輕小型無人機的消費潛力,充分滿足社會治安、城市智慧化管理等多方面需求,激勵無人機行業企業科技創新,以高質量科技供給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黃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