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支持工業設計基地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獎勵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省級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工業設計企業年服務收入達到100萬元、200萬元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對中國金點工業設計獎產品類、創意類、平臺類一、二、三等獎作品,按規定給予獎勵。對列入國家、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兩業融合”試點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
二、優化產業發展空間
(七)加強“萬畝千億”產業平臺培育。對新列入省級“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培育名單的,獎勵100萬元;通過省級命名的,獎勵1000萬元。
(八)打造高星級小微企業園。首次獲評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園(基地)的,獎勵園區運營機構200萬元。首次獲評省專精特新小微企業園創建名單的,獎勵園區運營機構50萬元,成功認定的,再獎勵50萬元。首次獲評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小微企業園和省級數字化示范小微企業園的,分別獎勵園區運營機構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30萬元,園區星級評定實現晉級的,按累進差額給予獎勵。首次復評獲評五星級小微企業園的,獎勵園區運營機構50萬元。經省認定的小微企業園,園區規上企業密度在1家/10畝以上,且規上企業數量比上年增加的,按凈增數量給予園區運營機構10萬元/家的獎勵;園區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比上年增加的,按凈增數量給予園區運營機構10萬元/家的獎勵;軟件信息業營收占園區企業總營收比重達到70%以上的,獎勵園區運營機構10萬元,其中園區企業營收總和超5億元以上的,獎勵園區運營機構30萬元。
(九)鼓勵企業提高容積率。制造業企業通過規劃調整提高容積率,并在兩年內通過規劃和土建驗收的,對新增加建筑面積部分給予獎勵,新增加面積2000至5000平方米(含)部分,每平方米獎勵50元;5000平方米以上部分,每平方米獎勵100元。
(十)開展畝均領跑者行動。根據企業畝均效益評選畝均領跑者,對市區前三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三、壯大優質企業主體
(十一)鼓勵企業做大做強。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首次認定為省民營經濟總部示范企業、省民營經濟總部企業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新認定為省級管理對標提升標桿企業的,獎勵50萬元,新認定為市級“美麗工廠”標桿企業的,獎勵30萬元。
(十二)構建優質企業梯隊。首次入選(獲評)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省級隱形冠軍、省“雄鷹”(鏈主)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產業鏈領航企業的,分別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2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
(十三)推進企業“小升規”。對首次實現年度升規納統的工業企業,獎勵10萬元;對當年實現月度納統的工業企業,獎勵20萬元。企業升規納統后兩年內,產值均實現正增長且增幅高于市區平均的,工業產值較上年增長部分,每增長500萬元給予獎勵5萬元,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提升制造業創新能力
(十四)強化技術支撐平臺建設。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獎勵2000萬元、1000萬元。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獎勵5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新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獎勵200萬元。
(十五)大力支持技術創新。通過驗收的省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省重點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項目,分別獎勵60萬元、20萬元。通過驗收的市級重大技術創新攻關項目、市級技術創新項目,分別獎勵60萬元、40萬元。新認定為省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30萬元。新認定為省級先進(未來)技術創新成果的,獎勵20萬元。全市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大賽中獲一、二、三等獎及優勝獎的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和1萬元。仿制藥獲得省級一致性評價獎補資金的,全部獎勵給企業。
(十六)實施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新認定國際級、國內級、省內級制造業首臺(套)產品(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的,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國際級、國內級、省內級首臺(套)產品購買保險的,購買方實際支出保費與獲得上級保險獎勵資金的差額部分,給予全額獎勵。
五、強化質量標準品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