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儀表商情網訊:中經國際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受 廣州市番禺區市橋河工程管理所 的委托,對 廣州市番禺區丹山河水質監測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CEITCL-GD-CZFW-150812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丹山河水質監測項目
三、采購預算:450000.00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項目內容服務期最高限價
丹山河水質監測項目20個月人民幣45萬元
1. 投標人應對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2. 服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采購項目內容》。
3. 項目類別:服務類。
五、供應商資格:
1.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
投標人必須攜帶以下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代理機構所在地購買招標文件:
1. 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相關證明;
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若投標授權代表為法人,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投標授權代表為法人,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 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3 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格式自定)
4.4 投標人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須提供書面聲明,格式自定)
5. 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如采用匯款購買標書注意事項:
請投標人將上述資料的掃描件或復印件連同匯款底單一并傳真(020-28842162)或發電子郵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所投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參投包組號。如未注明詳情導致報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發送電子郵件后請聯系我司(020-28842163)以獲取電子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