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供應商處理力度的公告”,對2017年10月25日起實施的《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相關條款進行補充調整,進一步加大對發生家族性缺陷、存在行賄行為等嚴重質量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的供應商的處理力度。
關于進一步加大供應商處理力度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采購設備質量,建設本質安全電網,強化供應商違約失信處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決定進一步加大對發生家族性缺陷、存在行賄行為等嚴重質量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的供應商的處理力度,對《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相關條款進行補充調整,具體如下:
一、對家族性缺陷供應商的處理措施
供應商設備被公司認定存在家族性缺陷的,暫停中標資格12個月;供應商設備被公司認定為家族性缺陷且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單2年。
二、對于多次抽檢發現質量問題供應商的處理措施
經業主單位檢測,供應商產品6個月內累計4次一般及以上質量問題的,列入黑名單1年;6個月內累計5次(含)以上一般及以上質量問題,列入黑名單3年。
三、對存在行賄行為供應商的處理措施
對具有行賄行為的供應商給予列入黑名單處理:其中,行賄數額3萬元(含)以上不滿100萬元的,列入黑名單1年;行賄數額100萬元(含)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列入黑名單2年;行賄數額500萬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單3年,并根據情節直至列入永久黑名單。對于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下的,在評標中進行扣分處理,處罰期為半年。判決書生效之日在本規則正式發布之后的,適用本規則。
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
為進一步促進供應商誠實守信、保證質量,國家電網公司對《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細則》于2017年10月25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發生的不良行為原則上適用原《細則》。
一、處理措施主要包括暫停中標資格和黑名單兩類
暫停中標資格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在部分種類的貨物、工程、服務招標采購中停止供應商的中標資格。
黑名單是指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內,在所有貨物、工程、服務招標采購中停止供應商的中標資格。
上述處理措施涵蓋所有投標截止時間在被處理期限內的招標采購項目。
屬省公司實施招標采購范圍的(含10kV配農網協議庫存物資),由省公司做出處理決定在本省范圍內執行,并將處理結果及相關情況報國網物資部(國網招投標中心)備案,總部可視情況對其做出進一步處理的決定,并在公司系統內執行。
二、具體措施
(一)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中標資格2個月:
貨物類供應商:
1.供應商產品在投運前,或超過質保期但在十年(含)以內,因質量原因發生故障,導致七至八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
2.經業主單位檢測,供應商產品存在一般質量問題的;
3.在設備倉儲、運輸等過程中,因供應商保護措施不完善,造成設備損傷或給設備質量帶來隱患的;
4.因供應商原因導致延期交貨,對工程項目造成一定影響,被1個業主單位投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