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增強節能減排和環 境監管的科學依據。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開展 2017 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環辦科技函〔2017〕413 號),下達了“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吸收法”的項目計劃, 項目統一編號為 2017-11;"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紫外吸收法" 的項目計劃,項目統一編號為 2017-10。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承擔本標準的制訂任務,協作單位為山東省環境監測中 心。天津市、湖北省、秦皇島市、沈陽市、濱州市、貴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作為方法驗證單位,共同參與項目的研究及驗證工作。
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供給你們,請認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見,于2019年10月8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部,逾期未反饋將按無意見處理。
聯系人:生態環境監測司顧閆悅
電話:(010)66556972
傳真:(010)6655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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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2.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