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聲學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了《聲學波浪測量儀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zch1967@aliyun.com。
聲學波浪測量儀通常由聲換能器、發射機、接收機、前置放大模塊、濾波模塊、控制系統等組成。聲學測波儀主要用于海洋臺站、港口碼頭、海上平臺以及江河湖泊、水庫等波浪的波高、周期及波形的測量。
因此,制定聲學波浪測量儀校準規范,開展此類設備的校準測試,對于保證聲學波浪測量儀性能和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和格式編寫。本規范在技術方面主要參考了GB/T 14914—2006 《海濱觀測規范》中海浪觀測技術要求。 本規范依據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給出了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示例。
本規范引用的文件有GB 3102.5-1993 電學和磁學的量和單位、GB 3102.7-1993 聲學的量和單位、GB/T 3223—1994 聲學 水聲換能器自由場校準方法、GB/T 14914—2006 海濱觀測規范、JJF 1001-2011 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JJF 1034 聲學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組織架構上包括引言、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和附錄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