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人民生活健康、生產安全及降低生活環境污染,2019年11月13日工信部科技司公示了8項化工行業強制性國家標準,其中6項:《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涉及到檢驗檢測行業工作的。
按慣例,在標準批準發布之前,會對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2日。如無意外,這些強制性標準將會在2020年12月1日被執行。
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木器涂料中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物質容許限量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標準的實施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除拉色漆、架橋漆、木材著色劑、開放效果漆等特殊功能性涂料以外的現場涂裝和工廠化涂裝用各類木器涂料,包括膩子、底漆和面漆。
2、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用墻面涂料中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物質容許限量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標準的實施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在現場涂裝、工廠化涂裝,對以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屬材料(木質材料除外)為基材的建筑物內表面和外表面進行裝飾和保護的各類建筑用墻面涂料。
3、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各類車輛涂料中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物質容許限量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除膩子以外的各類汽車原廠涂料、汽車修補用涂料、軌道交通車輛涂料、汽車和軌道交通車輛用零部件涂料、其他車輛(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及其零部件涂料。
4、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防護涂料中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物質容許限量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標準的實施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除膩子以外的對金屬、混凝土、塑膠等表面進行防護的各類工業防護涂料。
5、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在規定條件下的膠粘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限定要求。
本標準標準適用于溶劑型、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限定。 本標準將VOC含量的測定界定在大氣中具有光化學反應活性的有機化合物(參見ASTM D 3960)。
6、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
本標準規定了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的術語定義、限值要求、檢驗方法和限量標注辦法。
本標準對清洗劑中影響環境或人體健康的特定有害物質做了限量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清洗劑,以及作為清
洗劑用途的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化學品或制劑。
附件下載: 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