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安全更新改造。推動化工企業對使用年限較長和能耗、排放、安全、技術指標落后的老舊生產裝置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150臺(套)以上老舊化工裝置;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累計完成70臺(套)以上固定式澆鑄爐和40套鋼絲繩深井提升系統裝置設備更新改造;鋼鐵企業煉鐵工序和煤氣柜操作區操作系統更新改造20家以上;重點粉塵涉爆企業設施設備更新400家以上,鋁鎂金屬粉塵企業工藝改造100家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牽頭負責)
(二)加快能源和環保領域設備更新。
5﹒加快能源領域設備更新。推動煤電機組“三改聯動”,爭取到2027年累計完成改造規模1000萬千瓦以上,淘汰落后煤電產能200萬千瓦以上。優化骨干電網建設,到2027年輸配電設備更新投資240億元以上。鼓勵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陸上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省能源局牽頭負責)
6﹒加快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實施廢水、廢氣、固廢等污染物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到2027年更新提升78個斷面監測水站、4500個大氣站點、14個省級監測機構的儀器設備。(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
(三)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
7﹒推進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推動使用15年以上老舊住宅電梯安全評估及隱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標準、安全風險高的老舊住宅電梯,到2027年累計更新(含整機和零部件更新)老舊住宅電梯4.5萬臺。支持按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加裝電梯和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加裝更新電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8﹒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對使用年限長、能效低、節能潛力大的建筑能源設備(包含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冷熱源設備、輸配系統、末端空氣處理設備等)、外墻保溫系統、外門窗系統、照明設備等進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負責)
9﹒推進城市生命線更新改造。加快城鎮供水廠和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更新、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對標更新建設、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完善配套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加裝和更新,配套搭建監測物聯網,力爭到2027年累計完成更新改造投資超160億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
10﹒推進環衛設施設備更新。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設備、環衛車輛、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等更新,到2027年完成60條以上既有生活垃圾焚燒廠生產線超低排放改造、400座以上生活垃圾轉運站、可回收物分揀中心、滲濾液處理等環衛設施設備提升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
(四)推動交通運輸設備更新。
11﹒推動運輸車輛設備更新。加大公共領域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支持老舊新能源車輛和動力電池更新換代,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占比達到8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9000輛以上,更換公交車動力電池1.2萬個。力爭2025年底基本淘汰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鼓勵有條件地區淘汰國Ⅳ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
12﹒推動船舶設備更新。鼓勵淘汰船齡達到老舊河船年限的內河航運船舶,推動新能源和LNG等動力船舶應用,力爭到2027年純電動內河集裝箱船舶投放15艘以上。(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
13﹒推動港口設備更新。鼓勵新增、更換和改造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的港口作業機械、港內車輛、海事巡查等裝備,到2027年改造老舊儲罐200個以上。(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牽頭負責)
(五)推動農業農村裝備設備更新。
14﹒推動農機裝備更新。淘汰報廢老舊農機,加大耕、種、管、收、烘各環節農機裝備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農機推廣應用,爭取到2027年報廢更新農機14.9萬臺(套)。(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15﹒推動農業設施設備更新。支持各地開展種植、畜禽、水產等現代化農業生產和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烘干等設施設備更新。到2027年,力爭改造提升老舊設施棚室20萬畝,實施300個規模養殖場設施設備提檔升級,實施30萬畝池塘標準化改造,完成2000艘以上漁船北斗終端等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改造智能綠色產地烘干中心200個。(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六)推動教育文旅醫療設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