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量值溯源管理規范;
(4) 測量標準管理規范;
(5) 計量檢測人員培訓和考核規定;
(6) 測量記錄管理規范;
(7) 測量設備的溯源間隔確定規范;
(8) 不合格測量設備的控制規范;
(9) 測量設備的打印、裝置與確認標識管理規范;
(10) 檢測實驗室管理規范等。
3.檢定規程與服務規范
檢定規程是各種計量(測量)設備儀器檢定或校準的技術依據,應該納入體系文件范疇,給予控制,以確保其現行有效。
此外,對計量公正行(站)的每一崗位均應制定工作(作業或服務)規范,以保證計量檢測人員作業或服務規范,程序一致。
4.測量記錄與報告
主要有測量合同(或協議書),檢測實現記錄,測試報告與測量結果通知書,還有測量設備的檢定或校準記錄(證書)內審報告等。
這些測量記錄與報告是服務質量體系運行的見證,因此要求內容實際、字跡清晰、數據準確、單位正確并按規定的要求妥善保存。
四、 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的實施與考核(評審)
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完成只是其質量體系建立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這些文件付諸實施。
目前,擬采取三種措施推進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的持續有效實施。
1.計量認證和監督檢查(或考核)
由計量公正行(站)所在地的省級計量行政部門對計量公正行(站)依據《社會計量公正行(站)監督管理辦法》對其實行計量認證及認證后的監督檢查,促進其具備設立條件,履行規定義務。
2.進行實驗室認可及認可后的監督評審
實驗室認可是"對有能力進行某項或某類實驗的實驗室的正式認可"(GB/T3935.1-1996)。其內容包括對實驗室技術能力和公正性的承認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