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為了更有效地實現我國計量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廣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計量檢測服務,必然會設立和發展各類計量中介技術服務機構,如稱重計量、眼鏡檢測、流量、容量和商品房面積測量等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形成一個對社會重要商品量公正計量檢測服務網絡體系。
一、 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必備條件和應盡義務
為了保證商品計量的準確可靠,1995年7月5日,guo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發布了《社會公正計量(站)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了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必備條件,應盡義務和監督管理措施。
1.設置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必備條件
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是之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在流通領域為社會提供計量公正數據的中介服務機構。
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必須具備下列兩個方面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獨立于交易雙方;
(2)具有提供計量公正服務的能力,并取得社會公正計量行(站)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具有提供計量公正服務的能力應具體體現在下列四個方面:
a.計量檢測設備及配套設施滿足計量檢測的要求,并可溯源到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b.工作環境符合規定的計量檢測要求;
c.計量檢測人員經考核合格;
d.具有保證計量檢測工作質量的管理制度。
2.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應盡的義務
依據《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應當履行以下三項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規章制度,接受當地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監督;
(2) 維護和保養計量檢測設備,保證計量檢測設備在適用周期內準確、可靠;
(3) 妥善保管計量檢測數據原始記錄,并對其出具的數據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