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審計署發布了《關于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的意見》,其中明確將關注各級政府落實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等手續情況。
審計署關于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計廳(局),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各派出審計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更好地服務于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現就做好相關審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節選部分):
一、充分認識推進科技創新的極端重要性。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分析了我國科技創新所處的時代方位、時代定位和國際地位,明確了到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到203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成為世界科技強國的科技事業發展目標和戰略部署。要充分認識推進科技創新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做好相關審計工作,促進科技創新政策措施落實,推進科技資金和科研項目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有利于調動和保護科研人員積極性、有利于多出科技創新成果和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為我國如期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著力推動科技創新相關政策落實。審計中要持續關注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等政策情況,以及深化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中心等措施的進展和效果,關注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運行服務、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設、科研項目信息公開、知識產權運用保護、國家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等情況,著力反映有關部門和地方貫徹中央政策措施不到位,有關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不斷完善和發揮實效。
三、著力推動科技項目預算和財務管理改革。審計中要關注財政科研項目主管部門落實簡化項目預算編制、下放直接費用預算調劑權、大幅提高人員費用比例、增加用于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等情況,關注各級政府財政、發展改革、教育、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落實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擴大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基建項目自主權、簡化用地和環評等手續情況,關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差旅會議管理規定、優化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審批程序、強化自我約束意識、完善內控機制情況,重點揭示改革不到位或進展遲緩,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財務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資源等問題,推動建立健全體現科研人員智力價值的科技經費分配制度,完善經費報銷制度,促進科技經費更好地服務于人的創造性活動。
四、著力推動科技經費加大投入和有效使用。審計中要關注各級政府科技經費預算安排、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重點揭示財政科技投入不足、資金分配“小、散”、資金撥付不及時造成大量沉淀,以及科技資金“管得過死”等影響科研項目實施進度和效果的問題,促進加大財政科技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關注國家財政、稅收、金融等各項科技創新相關優惠政策執行情況,是否真正起到引導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增加科技研發投入的作用。關注科技資金的安全,重點揭示相關部門和單位借科技項目之名,以權謀私、截留侵占、貪污私分、揮霍浪費科技資金,以及有關主管部門和人員在科技資金分配管理中利用職權違法違紀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