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用于重要或關鍵參數檢測的設備,根據需要可能不僅要有檢定合格證,還要有具體檢測數據;如果檢測時需使用修正值、修正因子、或需進行不確定度評定則實驗室應在送檢時向承檢單位提出明確要求。
4.4.3由于校準不具有法制性,校準規范一般可以參照檢定規程,也可以自行制定(自行制定須經確認),有特定使用要求的儀器設備應根據檢測需求,明確儀器校準要求。如果尚未有校準規范,實驗室應與相關技術機構共同制定校準規范并經驗證確認后再進行校準。
4.4.4由于檢定校準機構不了解實際使用要求,可能會按常規進行檢定校準,與實驗室使用不一致。例如瀝青薄膜烘箱的使用溫度一般為163°C,而證書給的可能是80°C、100°C的檢定結果。為了提高溯源的有效性,實驗室除要求應按檢定校準規范進行溯源,還應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向檢定/校準機構提出特定檢定校準要求。如上例應提出特定校準點,以滿足使用要求。[pagebreak]
5. 關于檢定/校準周期
實驗室應根據總體要求具體制定周期檢定/校準的計劃,即周檢計劃。除合理確定檢定/校準對象和要求外,還需合理確定檢定/校準周期。現在大多數實驗室簡單化處理,統一按計量檢定規程規定進行統統周期為一年,這是不科學的。確定檢定/校準周期的基本原則是:盡可能用較少的檢定校準費用,獲得具有最低的使用風險的測量儀器設備。具體可以參照以下幾方面:
5.1列入強制檢定的設備,必須按計量檢定規程要求規定的檢定周期依法進行。
5.2屬于依法管理列入溯源對象的檢測設備,其檢定/校準周期可根據使用的需要由實驗室確定,一般有以下幾點考慮:
(1)按照相關檢測標準中對儀器檢定/校準的要求執行,如《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23-2011中規定回彈儀的檢定有效期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