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電改激活光伏行發展新動力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及相關配套文件的下發可謂對光伏發電的帶來重大利好,文件中明確規定優先收購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電量。此后,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時提出,擁有分布式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用戶暫時不參與市場競爭,上網電量由電網企業足額收購。
在目前負荷與資源錯配的現象短期內無法解決的情況下,電改將從制度和實操層面有效緩解目前棄光限電嚴重的現象,分布式光伏模式將迎來大規模發揮機遇。
7、海外光伏市場成為市場新增長點
經過與歐盟在“雙反”問題上的多年糾纏,中國光伏企業已將市場重心逐漸轉移至新興市場。印度、非洲等新興市場光伏產品需求逐年增加,“一帶一路“地區光伏市場需求也逐漸釋放,2016年海外光伏市場將成為中國光伏企業重點爭奪的領域。
8、光伏融資問題仍待破解
中國光伏企業融資成本遠高于美國、歐洲地區平均水平,沉重的資金負擔和入不敷出的現金流使眾多光伏企業苦不堪言。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主體多以中小企業為主,信用評級低,可選的融資工具較少,高昂融資成本抑制了中小企業發展分布式光伏的意愿。
目前融資租賃、yieldco、資產證券化、眾籌等方式具有不同程度限制,破解光伏融資難題根本上還要依靠手握重金的銀行。在工信部最新公布的產能過剩行業目錄中,風電、光伏行業已被移除,光伏行業“資金之渴”有望通過銀行解決。
為破解分布式光伏融資難題,上海市發改委和財政局率先推出分布式光伏“陽光貸”項目貸款,通過官方引入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吸引銀行向分布式開發主體發放貸款。
在政策引導和政府支持下,銀行系資金將有望加大流入光伏行業的速度,有助于降低全行業融資成本促進光伏行業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