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8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八部門發布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促進公平準入、強化要素支持、加強法治保障、優化涉企服務、營造良好氛圍等5方面28條具體舉措,并明確相關舉措責任單位。
《通知》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重大科技攻關,牽頭承擔工業軟件、云計算、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基因和細胞醫療、新型儲能等領域的攻關任務。提升民營企業在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的供應能力,在全國縣域范圍內培育一批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通知》要求,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持續推出平臺企業“綠燈”投資案例。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在當地的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進行備案,開展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開展民營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升級行動,提升民營企業質量技術創新能力。
《通知》還明確,建立涉企行政許可相關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今后確需新設的,依照法定程序設定并納入清單管理。將中介服務事項納入各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機構選擇、費用支付、報告上傳、服務評價等全流程線上辦理,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