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質監局首次發布測速儀抽查結果,在檢測全省1533臺警用測速儀后,檢測出二廣高速、荊州、嘉魚、通城、通山等地7臺測速儀有功能性問題,被測不合格,目前已重新校準后投入使用。
用于執法罰款的汽車超速檢測儀,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關系到廣大司機的切身利益。為確保執法公正,減少和避免執法糾紛,省質監局對我省部分警用測速儀進行了計量測試,發現被檢定的1533臺測速儀中,有7臺不合格。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功能問題,包括設備壞了,開不了機,或者沒有圖像顯示;也有的配套的燈光不行,看不清楚等。目前,問題測速儀通過維修校正合格后,已投入使用。
質監人員介紹,這1533臺測速儀,是警方申請檢定的測速儀,并不是全省所有警用測速儀。根據法律規定,未申請周期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也就是說,根本不能作為罰款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