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十三五”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 推動計量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計量科技基礎、量傳溯源體系、計量服務保障能力、計量監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輝煌成就,奮力夯實了高質量發展的計量基礎。
抗擊疫情 計量人在行動
事件回顧:2020 年伊始,一場突如其來的嚴峻疫情打破了所有人平靜的生活。面對突然爆發的疫情,市場監管總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部署全國計量系統做好相關醫療設備計量檢定 / 校準、開展公共場所疫情防控中測溫設備的現場計量檢定 / 校準服務等相關工作,建立相關計量標準、技術規范和標準物質體系等,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計量保障。
疫情緩解后,為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部署,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面臨的實際問題,市場監管總局又聯合國家藥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支持復工復產十條政策措施,積極服務市場主體復工復產。
入選理由:在這場與疫情的較量中,全國各地、各條戰線中的計量人逆行而上,用不同的方式來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測量”支撐,在抗疫中奉獻光與熱,展現出“最美計量人”的風采!
總局涉及計量重要政策發布
事件回顧:
★ 2020 年3 月,市場監管總局公布 2020 年立法工作計劃,對 2020 年立法工作作出安排。根據這一計劃,全年立法項目共 55 項,其中包括《計量校準管理辦法》。
★ 2020 年 7 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第 29 號總局令,對《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管理辦法》等 24 部規章予以廢止,其中《社會公正計量行(站) 監督管理辦法》《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在列。
★ 2020 年 7 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印發實施。《指導意見》 對健全計量比對工作機制和管理模式作出部署要求。建立由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統籌聯動、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堅持“誰主管、誰監管,誰組織、誰監管”的原則, 構建職責明確、銜接配套、務實管用的管理模式。最終規范計量比對項目實施,提升計量比對供給質量和效益。
★ 2020 年 10 月23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總局 31
號令),對 30 件部門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其中涉及計量的有 9 部:《計量基準管理辦法》《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計量標準考核辦法》《能源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眼鏡制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 2020 年 10 月26 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 發布,對《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進行了調整。
★ 2020 年 12 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廢止 86 件規范性文件的公告》(2020 年第 56 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廢止 86 件文件的公告》(2020 年第 58 號) 發布,決定廢止 86 件規范性文件和 86 件文件,其中多項涉及計量工作。
★ 2020 年 12 月4 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構建區域協調發展計量支撐體系的指導意見》 發布。構建區域協調發展計量支撐體系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
(中發〔2018〕43 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 號)等文件精神, 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質量強國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優化計量供給、更好滿足高質量發展的計量需求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