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浙江省計量院)作為主要起草單位的國家標準GB/ T 17215.211-2021《電測量設備(交流)通用要求、試驗和試驗條件第11部分:測量設備》,近日經批準發布,并獲得全國電工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頒發的證書,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
該標準以IEC 62052-11 2020標準為基本框架,結合國際建議OIML R46 2012(E)和我國電能表生產企業生產標準要求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國家電能表標準在技術指標、試驗項目等方面與國際技術標準高度吻合,實現了國內電能表生產標準與國際法制計量技術規范在技術層面的一致性,為促進我國電能表技術標準與國際接軌,實現檢測報告國際互認打下堅實基礎。
據悉,浙江省計量院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檢測方法和技術規范的研究,為電能表企業提供優質技術服務,不斷提高計量供給質量和服務效能,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江璐 張律 記者曹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