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有效數據率 以月為周期,計算每個周期內水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實際獲得的有效數據的個數占應獲得的有效數據的個數的百分比不得小于 90%。
6 檢修和故障處理要求
6.1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需維修的,應在維修前報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備案;需停運、拆除、更換、重新運行的,應經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批準同意。
6.2 因不可抗力和突發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停止運行或不能正常運行時,應 當在 24h 內報告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并書面報告停運原因和設備情況。
6.3 運行單位發現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現場處理并排除故障,無法及時處理的應安裝備用儀器。
6.4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經過維修后,在正常使用和運行之前應確保其維修全部完成并通過校準和比對試驗。若在線監測儀器進行了更換,在正常使用和運行之前,確保其性能指標滿足本規范要求。維修和更換的儀器,可由第三方或運行單位自行出具比對檢測報告。
6.5 數據采集傳輸儀發生故障,應在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修復或更換,并能保證已采集的數據不丟失。
6.6 運行單位應備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及備用儀器,對其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清點,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增購。
6.7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因故障或維護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時,應及時向相應環境保護 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采取人工監測,監測周期間隔不大于 6h,數據報送每天不少于 4 次。
7.運行比對監測要求
7.1 運行工作管理
運行工作管理應從參數設置和管理、檢查維護、自動標樣核查、自動校準、比對試驗、 檢修和故障處理、比對監測以及記錄與檔案等幾個方面來進行。
7.2 比對監測要求
比對監測時,應記錄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是否按照 HJ353 進行采樣并在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比對監測應及時正確地做好原始記錄,并及時正確地粘貼樣品標簽,以免混淆。
比對監測時,應核查水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參數設置情況,必要時進行標準溶液抽查,核查標準溶液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在記錄和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比對監測所使用的標準樣品和實際水樣應符合現場安裝儀器的量程;比對監測期間,不允許對在線監測儀器進行任何調試。
8 技術檔案和運行記錄的基本要求
8.1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的技術檔案包括儀器的說明書、HJ353 要求的系統安裝記錄和 HJ354 要求的驗收記錄、儀器的檢測報告以及各類運行記錄表格。
8.2 運行記錄應清晰、完整,現場記錄應在現場及時填寫。可從記錄中查閱和了解儀器設備的使用、維修和性能檢驗等全部歷史資料,以對運行的各臺儀器設備做出正確評價。與儀器相關的記錄可放置在現場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