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將標準化納入普通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開展專業與標準化教育融合試點。構建多層次從業人員培養培訓體系,開展標準化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和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綜合教育。建立健全標準化領域人才的職業能力評價和激勵機制。造就一支熟練掌握國際規則、精通專業技術的職業化人才隊伍。提升科研人員標準化能力,充分發揮標準化專家在國家科技決策咨詢中的作用,建設國家標準化高端智庫。加強基層標準化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支持西部地區標準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三十三)營造標準化良好社會環境。充分利用世界標準日等主題活動,宣傳標準化作用,普及標準化理念、知識和方法,提升全社會標準化意識,推動標準化成為政府管理、社會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發揮標準化社會團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全方位、多渠道開展標準化宣傳,講好標準化故事。大力培育發展標準化文化。
九、組織實施
(三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進一步完善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健全統一、權威、高效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協調推進領導機制,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本綱要主要任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十五)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強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進科技、產業、貿易等政策協同。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表彰獎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標準化工作。完善標準化統計調查制度,開展標準化發展評價,將相關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建立本綱要實施評估機制,把相關結果作為改進標準化工作的重要依據。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