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加快環保類項目環評審批。開通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對環境保護類項目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對其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法定規劃和環境準入條件且不存在環境制約因素的項目實行容缺受理,容缺的技術性材料應在技術評估完成前補充提供,容缺的證明性材料可延至批復前補充提供。
十一、健全市場化機制
57.打造服務綠色發展的良好營商環境。健全高效服務企業的“快速通道”和有效解決問題的“綠色通道”,對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綠色企業,通過并聯審批、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優化許可手續、壓縮辦稅時間,落實好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無還本續貸政策。
58.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運行,促進林地經營權流轉??茖W劃定集體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圍,制定完善森林經營管理和林木采伐政策。推廣林權貸款業務,開展林權收儲擔保服務。
59.支持林業碳匯發展。開展森林碳匯試點,建立森林碳匯數據庫,完善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林業碳匯項目開發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并參與市場交易。支持開展林業碳票制度探索。
60.支持企業通過市場交易實現低碳化發展。組織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發電行業企業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支持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核證自愿減排量用于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