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企業自行擴產,那么上游從設備、材料、人員等各種資源上將出現嚴重不足。據一位人士透露,目前僅設備企業都是全線開工,仍然不能滿足電池企業產能擴張的需求,電池原材料亦是如此,更何況40倍的擴張。
更要警惕行業出現“盲目投資,行業投資混亂,產能加快過剩”的局面。
有電池企業人士認為,企業更多的會選擇兼并購有一定技術條件和實力的企業。這種方法相對來說更加安全可靠。
最后,肯定有一批企業會死掉。因為經過了2016年的動蕩期,一些企業已經難捱,2017年看來仍然會有半年的動蕩期,能活下來幾率不大。另外那些新進入企業也存在極大風險。
最后,由這份2017年的動力電池規范條件引發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電池企業最關心的問題,那就是已經發布的動力電池規范條件目錄是否依然有效。
根據2015年3月發布的動力電池規范條件,目前國家已經公布了前四批目錄共57家電池企業,那么2017版的規范條件的要求,除了產能方面,另外還企業的技術、工藝流程,監測體系、動力電池回收等方面,尤其是多次提到一致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那么按照這個標準,前四批的電池企業是否要按照新的標準重審。
但幾位電池企業人士表示并不了解和知情,也非常期望能獲得更為確切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