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了2017年的《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引發行業高度關注的一點是,對企業的生產能力要求突然提高到80億wh即8GWh,較之2015年出臺的《規范條件》提出的要求提高了整整40倍。
另外,鎳氫動力電池企業不低于0.1Gh,是之前的10倍;超級電容器企業不低于0.01GWh,是之前的2倍;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分別是此前的8倍和20倍。
之所以80億Wh的要求成為整個行業關注的焦點,是因為全國140家動力電池企業,現階段能達到產能標準的僅1家,到年底產能達到的企業大約有4家,其余96%以上的企業則達不到上述標準。
一、國家為什么會出臺這種“不靠譜”的標準呢?
電池業界人士表示,國家的思路應該很明確,就是集中資源重點打造3-5家龍頭企業,加快產業整合,淘汰劣質產能,培育優質產能。例如,國家財政撥出400億補貼100家電池廠,單個企業受益反而不明顯;但如果補貼少數幾家企業,效果和優勢將更加明顯。
另外,從國家近來連續出臺的電池各項技術標準、安全標準的政策、補貼對電池要求的提高等,可以看出國家非常有序的在出臺政策進行調控,有意清理動力電池行業,集中資源來扶持有實力有技術的大企業。
二、國家以產能規模來定義企業實力是否真正有效和合理?
一位國內大型電池企業負責人表示,這種比較合理,國家意在調控市場,淘汰不合格企業和落后產能,有利于大企業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