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汽車智能化、網聯化技術發展和產業應用,推進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規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三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對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及測試車輛,測試申請及審核,測試管理,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本規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
現將《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交 通 運 輸 部
2018年4月3日
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制造強國、科技強國、網絡強國、交通強國建設,推動汽車智能化、網聯化技術發展和產業應用,推進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規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
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定期聯合發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