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儀表商情網 焦點新聞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6年第39次發審委會議于2016年7月1日召開,北京東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北京東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深交所上市,本次發行不超過2834萬股,發行后總股本不超過11334萬股,保薦機構為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關業務模式的披露顯示,發行人作為電子測量儀器領域領先的綜合服務商,專注于為客戶提供包括儀器銷售、租賃和系統集成在內的一站式綜合服務。“業務+產品+服務”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所在。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具體的業務開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各類業務的營業收入占比,利潤來源等各項經營指標說明發行人關于業務模式描述的準確性,是否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請保薦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與中科院下屬存在儀器儀表銷售及相關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及發行人的第二大股東歐力士株式會社是否存在共同儀器設備供應商;(2)如存在,請說明相關儀器采購及銷售情況,相同設備供應商是否因為共同采購給予較為優惠的銷售返利政策,相同設備供應商給予各方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差異。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并對發行人與相關方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存在影響發行人獨立性的利益安排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兩大供應商泰克和安捷倫給予發行人返利的原因,是否符合其一貫的商業慣例,能否追溯對應至具體采購合同;(2)發行人和上述供應商合作以來各年的返利情況,報告期內取得的供應商銷售返利額變化較大的主要原因,返利政策及其變化是否與除發行人以外的其他國內客戶一致;(3)對于返利是否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發行人采購用于對外租賃和銷售的儀器設備所涉及的返利的會計處理是否一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關于上述事項的核查過程、依據和結論。
4、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境外直發銷售業務貨物流轉中有關風險與報酬的轉移情況說明發行人對前述業務采用總額法核算的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