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高大上的科研儀器,因其動輒數幾萬、十幾萬甚至上百萬的價格,并非所有個人或單位都能買得起。隨著《湖南省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的發布,所有財政資金參與購置的科研儀器,均將對外開放共享,“沒錢買儀器”的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3月14日,記者從湖南省科技廳獲悉,《辦法》明確提出:全部或部分利用財政資金建設的科研基礎設施和購置的科研儀器,除涉密外,均應對外開放共享;由社會資金建設的科研基礎設施和購置的科研儀器鼓勵向社會開放共享。
湖南省科技廳將負責組織推動全省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工作,組織建設全省統一的科研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向社會定期發布全省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目錄,公布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制度及實施情況。
《辦法》還提出,管理單位對外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收取材料消耗費、水費、電費和維護費等運行費,還可根據人力成本收取服務費,服務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由單位統一管理開支。其收費標準將通過共享平臺向全社會公開,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