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儀表行業門戶儀商網】11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公告,內容涉及60多項計量器具及儀器儀表。
公告內容顯示,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P(型式批準)和P+V(型式批準+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辦理型式批準或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其他計量器具不再辦理型式批準或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2020年11月1日后以上產品尚未取得型式批準證書的,責令停止制造、銷售和進口,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V(強制檢定)和P+V(型式批準+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使用中應接受強制檢定,其他計量器具不再實施強制檢定,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保證量值準確。2020年11月1日后以上產品未按照規定申請強制檢定的,責令停止使用,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在《目錄》型式批準范圍內的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準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對不在《目錄》強制檢定范圍內的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檢定的,繼續完成檢定工作。
計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和用于統一量值的標準物質。計量器具廣泛應用于生產、科研領域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在整個計量立法中處于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全國量值的統一,首先反映在計量器具的準確一致上,計量器具不僅是監督管理的主要對象,而且是計量部門提供計量保證的技術基礎。
《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