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工業傳感器產業數據存在“虛胖”的數據現象,誤導產業發展。國內大量數據報告在對工業傳感器分析時,所采用的數據大都是指向不明晰的“泛傳感器”概念下的綜合數據,嚴重混淆工業傳感器實際狀態,影響工業傳感器領域政策方針制定的針對性、準確性,對頂層設計和真正認識工業傳感器現狀毫厘千里、弊端無限。
推進工業傳感器產業發展的建議
第一,針對產、學、研、用鏈條失靈,核心關鍵共性技術薄弱,產業化問題未受重視的問題,建議參照國際精、專、特、標準化傳感器產業建設模式,重建國家共性技術研發機構、國家傳感器產業集群,從生態建設角度補齊傳感器設計、封裝、檢測的一條龍,及傳感器產業拉動一條龍,面向新基建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提升,采用需求牽引,拉動傳感器的應用,進而實現迭代和研發的良性循環,分階段發展和補齊工業傳感器短板,解決產業需要、進口替代、核心關鍵技術三大環節問題。
第二,強化國家傳感器基礎產業鏈建設,采用MEMS技術+IC技術等新興技術的深度融合,采用集群建設和一條龍模式建設產業生態環境,按照設計、封裝、檢測、服務生態需求,分類建設新基建基礎建設的各類傳感器專業化產業集群,由國家和企業培養集群內的各類傳感器隱形技術冠軍、傳感器產業隱形冠軍。
第三,在政策引導下以國家層面推動傳感器公共技術平臺建設,以國家傳感器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傳感器重點實驗室、智能傳感器國家創投中心等國家級研發平臺機構為依托,重建國家傳感器共性技術平臺,專心基礎技術研究開發、推廣與產業轉化支持,賦予共性技術平臺進行傳感器基礎共性技術和工藝的研發,以及在產業鏈條上的國家級第三方裁判和評測能力,保護傳感器基礎技術、共性技術的不間斷發展,推動核心關鍵共性技術及新型傳感器的研究工作,推動已有科研成果實現產業化。
第四,建設跨學科的傳感器綜合人才培養基地,給予共性技術平臺、各類隱形冠軍技術人才管理人才以激勵政策。
第五,亟待出臺政策引領、企業擔責、市場需求放開的系列相關政策和制度,為傳感器企業進入當前新基建建設的主戰場創造環境,給與合規企業在產品準入、資金、稅收等多方面優惠條件,推進合規企業開展國產傳感器的準入工作,分階段持續、快速地解決國產傳感器的國內配套難題,在當前新基建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提升中,徹底解決國內工業傳感器需求難題,保障新基建建設的基礎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