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在變暖,這既是氣候的自然演化所致,更是人為推動的結果。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專家組去年發布的第五次也是迄今最全面、最權威的氣候變化評估報告明確指出,20世紀中葉以來全球氣候變暖一半以上是由人類活動造成的。正因為如此,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達成的《巴黎協定》釋放出了清晰而堅定的信號:氣候危機迫在眉睫,國際社會正毋庸置疑地走上向低碳轉型的綠色發展之路。
基于科學的預測,《巴黎協定》制定了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升幅不超過工業化前水平2攝氏度的長期目標,考慮到小島國的訴求,低于1.5攝氏度為理想愿景。資金方面,發達國家2009年承諾的“在2020年之前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援助”,如今已是白紙黑字的法定義務。行動方面,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各方以“國家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減排,這與《京都議定書》對發達國家采取“自上而下”的強制量化減排模式不同,可以獲得更廣泛的參與。在巴黎大會開幕前,提交“自主貢獻”文件的國家已超過180個,涉及全球95%以上的碳排放量。
在全球氣候談判過程中,中國始終發揮著積極、建設性作用,不僅作出到2030年碳排放達到峰值的承諾,還拿出200億元人民幣建立“南南合作基金”,為貧窮國家減排提供支持,展示了負責任大國的形象。
《巴黎協定》搭建了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基本框架,如何落實還有待進一步協商。氣候治理是一個漫長征程,唯合作才能共贏,主動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