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布局。深化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推動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體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21)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22)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
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在主產區利益補償上邁出實質步伐。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監管新模式。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2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達到平衡標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優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探索國家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占補平衡機制。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開展各類產業園區用地專項治理。制定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后續期政策。
七、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
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24)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擴大自主開放,有序擴大我國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對外開放,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深化援外體制機制改革,實現全鏈條管理。
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產品。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建立同國際通行規則銜接的合規機制,優化開放合作環境。
(25)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打造貿易強國制度支撐和政策支持體系,加快內外貿一體化改革,積極應對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推進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營造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創新發展數字貿易,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建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設全球集散分撥中心,支持各類主體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設施,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國際物流樞紐中心和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健全貿易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出口管制體系和貿易救濟制度。
創新提升服務貿易,全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鼓勵專業服務機構提升國際化服務能力。加快推進離岸貿易發展,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