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打通儲運、配送、運輸等管理系統,實現儲運全過程監控與預警,并拉動采購管理、供應鏈管理。
(3)應采用智能儀表、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實現無人化倉儲管理。建立基于模型的智能倉儲物流系統,實現運輸配送全流程跟蹤預警、配送策略、裝載能力、配送優化。
5. 銷售服務
(1)應通過信息系統完成客戶服務與采購銷售管理,實現數據自動統計與共享。
(2)應建立客戶服務管理系統,形成客戶服務信息數據庫及客戶服務知識庫,實現對客戶信息的挖掘、分析,制定精準的銷售計劃。
(3)應建立客戶精準畫像、需求預測模型,挖掘潛在需求,實現產品和服務創新。
6. 能源管理
(1)應建立工廠能源管理系統,滿足二級能源計量要求,支持遠程計量抄表等功能,開展全環節、全要素能耗數據自動采集與分析,實現主要耗能設備實時自動監控、計量和可視化監測。
(2)應滿足三級能源計量要求,實現設備、工藝與工廠全過程能源數據自動監控,并打通生產執行、工藝數據等數據,開展能耗統計、分析、績效考核等,實現能源優化分配。
(3)應建立能耗預測模型,結合能效優化與工藝機理分析,實現能源綜合平衡與優化調度,并指導工廠進行工藝、設備優化改造。
7. 供應鏈管理
(1)應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實現供應鏈數據集成。
(2)應建立供應鏈管理系統,實現采購、生產和倉儲等信息系統集成,開展供應商管理和量化評價。
(3)應建立供應鏈數字能力模型,集成供應鏈上下游數據,根據采購提前期、安全庫存、市場狀態等進行供應鏈優化管理與預測預警,提升供應鏈韌性。
(二)保障要求
保障要求包括綜合管理能力、安全生產、信息安全、環保管理4項關鍵要素。依據技術先進性和智能化水平,各要素由低到高作出要求:
1.綜合管理能力
(1)應制定智能制造相關內容的發展戰略,對智能制造的組織結構、技術架構、資源投入、人員配備等進行規劃,形成具體的實施計劃。
(2)應建立智能制造實施績效量化評估指標,組建智能制造統籌規劃能力的個人或團隊,并具有智能制造相關技術領域專業技術人員。
(3)應建立智能制造實施效果反饋與持續改進機制。
2.安全生產
(1)應建立安全管理系統,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實現安全管理數字化。
(2)應建立安全事件聯動響應處置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庫,實現事后應急向事前預防、單點防控到全局聯防,降低安全風險。
(3)應建立危險和可操作性分析、專家分析系統,實現安全態勢分析、全局預警及智慧輔助決策。
3.信息安全
(1)應采用分區隔離、授權訪問等安全措施,實現工業控制網絡、生產網絡和辦公網絡防護。
(2)應采用信息安全軟件、系統和設備,建立工廠綜合信息安全管控平臺,實現關鍵業務數據容災備份、自動恢復、應急響應等保障能力。
(3)應采用基于工業云、區塊鏈等新型技術的安全架構設計,建立多層級的工業互聯網安全防護體系,實現工廠業務安全運行、防護措施持續優化。
4.環保管理
(1)應建立環境監測系統,開展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物數據的自動采集、監控與報警,實現污染源處理設施運行狀態實時監控與預警。
(2)應建立環保管理系統,實現污染物、碳排放等數據實時監測、預警,并與生產運行、物料管理、能源管控等系統集成,污染物處理設施與生產過程實現自動化聯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