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進規范管理
完善管理規范。制定完善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相關管理辦法,對創建類型、條件、程序等進行必要調整。調動發揮地方、行業工作積極性,分地區、分行業建立健全示范基地創建和管理的規范要求。
加強運行監測。完善示范基地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和信息管理制度,密切跟蹤示范基地發展情況,建立常態化數據收集、挖掘和共享機制。依托制造強國產業基礎大數據等平臺,做好監測預測預警分析和相關研究。
抓好質量評價。組織開展示范基地發展質量評價工作,建立分級分類指導的工作基礎,加強動態管理,完善退出機制,保持示范基地發展先進性,促進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培育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制造基地。
(四)健全人才培養體系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發揮產業集聚優勢,圍繞示范基地主導產業發展需求,引進“高精尖缺”專業技術人才。支持示范基地骨干企業與高校院所合作,共同建設研究生培養(實習)基地、行業公共(共性)技術平臺。組織實施示范基地“博士服務團”、“專家服務團”行動計劃。
實施管理隊伍能力提升工程。利用中德合作等平臺,推動與國外先進園區和知名企業合作,加強示范基地管理人才和企業管理人才培養。選拔示范基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參加領軍人才培訓班,培養造就一批具有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和管理創新能力的優秀經營管理人才隊伍。
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構建校企對接平臺,加強示范基地與職業院校合作,采取“企業院校”聯合辦學、訂單式培訓等模式,造就一批緊缺產業工人和高級技師,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示范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中心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完善高技能人才技術培訓體系,形成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四位一體的高技能人才開發培養體系。
(五)強化示范帶動
推動交流合作。鼓勵通過聯盟等形式,推動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立行業性、區域性的合作交流平臺,完善合作交流機制。通過業務培訓、會議交流、項目觀摩、現場考察等多種形式,推動示范基地之間的經驗分享與交流合作。
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編制發布示范基地年度發展報告、媒體宣傳等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對示范基地推進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其他產業集聚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加強對外合作。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國外園區的溝通交流與合作,提升示范基地國際影響力。開展示范基地國際對標,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做法。鼓勵示范基地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境外產業園區為重點,有序參與重點領域投資合作。支持以示范基地為載體,開展國際合作園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