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聚焦前沿技術領域建設一批戰略性平臺。依托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布局建設一批光芯片領域共性技術研發平臺,主要聚焦基礎理論研究和新興技術、顛覆性技術攻關,加快形成前沿性、交叉性、顛覆性技術原創成果,實現更多“從0到1”的突破。(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廣州分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 聚焦產業創新領域培育一批專業化平臺。引進國內外戰略科技力量,培育一批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主要聚焦光芯片關鍵細分環節,加快技術創新和產業孵化,不斷提升細分領域產業優勢。(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廣州分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 聚焦專業化服務領域建設一批服務類平臺。圍繞研發設計、概念驗證、小試、中試、檢驗檢測、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等專業化服務領域,打造一批促進光芯片產業創新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強化創新成果轉化水平和專業化服務能力。(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廣州分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10. 強化光芯片產業系統布局。強化我省光芯片產業總體發展布局,支持有條件的地市研究出臺關于發展光芯片產業的專項規劃,加快引進國內外光芯片領域高端創新資源,形成差異化布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聚焦特色優勢領域打造產業集群。支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地發揮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鏈基礎優勢,結合本地區當前發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新一代網絡通信、智能網聯汽車、數據中心等產業科技的需要,加快培育光通信芯片、光傳感芯片等產業集群,打造涵蓋設計、制造、封測等環節的光芯片全產業鏈,積極培育光計算芯片等未來產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支持各地規劃建設光芯片專業園區。支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地依托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光芯片專業園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大力培育領軍企業。
13. 支持引進和培育一批領軍企業。圍繞光芯片關鍵細分領域和產業鏈重點環節,引進一批匯聚全球資源、在細分領域占據引領地位的領軍企業和新物種企業。支持有條件的光芯片企業圍繞產業鏈重點環節進行并購整合,加快提升業務規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支持孵化和培育一批科技型初創企業。支持龍頭企業與國內外企業、高等院校、研究機構聯合搭建未來產業創新聯合體,探索產學研協同攻關和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孵化和培育一批科技型初創企業。鼓勵半導體及集成電路頭部企業發揮產業基礎優勢,延伸布局光芯片相關領域。(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支持龍頭企業加強在粵布局。支持光芯片龍頭企業加大在粵的研發和產線布局,加快形成光芯片產業集群。支持外資光芯片企業布局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平臺,進一步強化光芯片領域科技創新能力。(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合作協同創新。
16. 積極爭取國家級項目。積極對接國家集成電路戰略布局,爭取一批國家級光芯片項目落地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積極對接港澳創新資源。加強與香港、澳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協同創新,對接優質科技成果、創新人才和金融資本,加快導入并形成一批技術創新和產業創新成果。(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積極對接國內外其他區域創新資源。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等國內先進地區企業、機構交流合作,探索開展跨區域協同合作,加強導入優質研發資源和產業資源。建立與國際知名高校、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的交流合作機制,加強技術和人員交流,不斷提升區域輻射力和行業影響力。(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重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