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
(2016—2020年)
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制度。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標準化事業快速發展,標準體系初步形成,應用范圍不斷擴大,水平持續提升,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全社會標準化意識普遍提高。但是,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比,我國標準化工作還存在較大差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精神,推動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完善標準化體系,提升我國標準化水平,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動實施標準化戰略,建立完善標準化體制機制,優化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夯實標準化技術基礎,增強標準化服務能力,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加快標準化在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普及應用和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標準化+”效應,為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基本原則
需求引領,系統布局。圍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部署,合理規劃標準化體系布局,科學確定發展重點領域,滿足產業結構調整、社會治理創新、生態環境保護、文化繁榮發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國際經貿合作的需要。
深化改革,創新驅動。全面落實標準化改革要求,完善標準化法制、體制和機制。強化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推進科技研發、標準研制和產業發展一體化,提升標準技術水平。以管理創新為抓手,加大標準實施、監督和服務力度,提高標準化效益。
協同推進,共同治理。堅持“放、管、治”相結合,發揮市場對標準化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調動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性,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管理;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形成標準化共治新格局。
包容開放,協調一致。堅持各類各層級標準協調發展,提高標準制定、實施與監督的系統性和協調性;加強標準與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銜接配套,發揮標準對法律法規的技術支撐和必要補充作用。堅持與國際接軌,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提高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標準化體系。標準化戰略全面實施,標準有效性、先進性和適用性顯著增強。標準化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標準服務發展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場規范有標可循、公共利益有標可保、創新驅動有標引領、轉型升級有標支撐的新局面。“中國標準”國際影響力和貢獻力大幅提升,我國邁入世界標準強國行列。
——標準體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強制性標準守底線、推薦性標準保基本、企業標準強質量的作用充分發揮,在技術發展快、市場創新活躍的領域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團體標準。標準平均制定周期縮短至24個月以內,科技成果標準轉化率持續提高。在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節能減排、智能制造和裝備升級、新材料等重點領域制修訂標準9000項,基本滿足經濟建設、社會治理、生態文明、文化發展以及政府管理的需求。
——標準化效益充分顯現。農業標準化生產覆蓋區域穩步擴大,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超過30%。主要高耗能行業和終端用能產品實現節能標準全覆蓋,主要工業產品的標準達到國際標準水平。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新增500個以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程度顯著提高。新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質量及效益評估的比例達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