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效能全面提高。綜合監管制度機制更趨完善,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進一步發揮,智慧監管手段廣泛運用,多元共治的監管格局加快構建,市場監管制度型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推動構建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匹配的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
第三章 重點任務
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堅持放管結合、放管并重,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公正監管水平,完善市場主體支持政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為暢通經濟循環、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深化市場主體準入準營退出制度改革。
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和可預期性。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對清單內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逐項確定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探索按照許可事項功能進一步創新改革舉措,除維護經濟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需要許可把關的領域外,對市場和社會能夠調節、事中事后監管能夠實現相關功能的事項,進一步精簡許可。
加快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規范化水平。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統一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穩妥落實歇業制度,依法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和促進創業創新。動態調整和發布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鞏固“先照后證”改革成果。探索容缺受理等方式,不斷優化前置審批和企業登記辦理流程。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優化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制度,推進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深化經營范圍登記改革。
持續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全面推行“一網通辦”,深化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使用,將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業務納入平臺覆蓋范圍。逐步實現內外資一體化服務,探索將外商投資企業開辦納入“一網通辦”平臺。制定完善電子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樣式,加快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前提下,進一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擴大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同步發放和應用試點范圍。提高企業開辦身份驗證服務水平,實行身份驗證信息互認,開發企業開辦移動應用程序(APP),完善身份驗證方式。制定實施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國家標準,建立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指標體系,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到2025年企業平均開辦時間由目前的4個工作日以內進一步壓縮到2個工作日左右。
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健全強制退出機制,完善企業吊銷、注銷等規定,規范企業清算與注銷程序,研究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優化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臺功能,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化水平。全面實施簡易注銷,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
(二)增強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促進新設市場主體可持續發展。加強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測和分析,堅持問題導向,提升支持政策精準性。用好用足稅收、信貸、社保等政策,更好適應新設市場主體發展階段需求。深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積極探索多樣化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健全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機制,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等金融創新。
精準扶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完善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建立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政策服務平臺,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功能。健全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并推進實施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組織在服務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發展中的作用。加強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為市場主體減費降負。完善涉企收費監督管理制度,持續加大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力度,健全收費公示制度。制定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商業銀行等收費規則,引入第三方開展違規涉企收費情況評估。引導平臺型、科技型企業利用數字技術賦能中小微企業,完善平臺收費監管規則,推動降低商戶經營成本。
(三)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能。
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建立完善跨區域、全鏈條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機制,加大執法力度。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快速處理機制。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促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全面建立并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建設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堅決查處侵犯商業秘密違法行為。完善藥品專利保護、跨境電商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發布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專利、商標等申請和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