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優化專利資助獎勵政策和考核評價機制,全面取消對專利和商標申請階段的資助和獎勵,更好保護和激勵高價值專利。完善防止知識產權濫用相關制度。建設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強化標準對創新的引領作用,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機制,推進科技成果標準化服務平臺建設。健全首臺(套)裝備產品檢測評定體系。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產業共性基礎技術研發,推動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
優化適應新經濟發展的監管機制。探索創新符合平臺經濟、產業數字化、新個體、微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特點的監管模式,促進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優化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登記注冊服務。加強新經濟監管工具創新供給,探索觸發式監管機制,完善敏捷治理等新型監管模式。完善網約車、共享單車、汽車分時租賃、網絡貨運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監管規則和標準。引導平臺企業提升服務水平,吸引更多經營者線上經營創業。
(四)提升公正監管水平。
持續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權威性公正性。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和根據問題線索開展的靶向監管以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一律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提高雙隨機抽查的科學化水平,合理確定抽查范圍、抽查行業、抽查比例、抽查頻次和被抽查概率,真正做到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向社會公開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實現監管“無事不擾”而又“無處不在”。
依法規范監管執法行為。編制實施市場監管部門權責清單,按照清單事項的不同類型制定辦事指南和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確保權責一致、履職到位。優化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促進公平公正執法。強化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強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健全執法考核評議和執法案卷評查機制。
二、加強市場秩序綜合治理,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加強市場綜合監管,提高競爭執法水平,推進線上線下市場一體化監管,在規范市場秩序中推動發展,在維護公平競爭中增強創新動力。
(一)統籌提升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能力。
完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則。深入貫徹《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完善競爭規制基礎制度。加快推進反壟斷法修訂,完善以反壟斷法為基礎、法規規章為支撐、反壟斷指南為配套的反壟斷規則體系,增強配套規則的適用性。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創新完善重點監管規則,細化壟斷行為的認定標準。完善經營者集中審查制度,加快修訂《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科學優化申報標準,提高審查質效。梳理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存在交叉重疊的法律法規,推動厘清相關法律規定之間的關系,完善配套實施細則。
健全市場競爭狀況評估機制。建立健全市場總體競爭狀況評估和行業、地區競爭狀況評估相結合的評估體系,完善競爭狀況評估框架和規則,適時發布評估報告。完善以競爭狀況評估為基礎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重點引導機制,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及時跟進分析細分領域競爭狀況,提高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風險監測預警能力。
提高競爭執法水平。加強平臺經濟、科技創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健全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定期研判制度,增強監管及時性和針對性。完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法律分析制度,強化重大案件經濟學分析,實現科學監管、精準監管。加強競爭監管與知識產權保護銜接協調,強化對濫用標準必要專利的反壟斷規制。強化公共事業、醫療、藥品等領域競爭執法,預防和制止不合理收費、指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加強對商業混淆、虛假宣傳、虛假交易、違法有獎銷售等誤導消費行為的監督,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反壟斷執法特點,創新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加強授權執法管理。強化行業管理、反壟斷執法和司法銜接。加快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理論研究和專家隊伍、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二)統籌優化線上線下市場競爭生態。
完善線上市場監管體系。加快完善線上市場準入、產品質量安全、價格、廣告等監管制度機制。明確線上市場各類主體責任,落實平臺企業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商品質量等的審核把關和監督責任。建設國家網絡交易監管平臺,提高線上市場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推動網絡交易跨區域執法協作,探索建立跨區域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移送、案件協查、聯合辦案等機制。完善線上市場監管部門協作機制,推動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信息共享。推進全國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