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貫徹“四個最嚴”要求,對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加強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構建和完善產品設施安全可靠、人民群眾放心消費的安全大市場。
(一)推進食品安全標本兼治。
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加強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加大重點領域食品安全問題聯合整治力度。提高糧食收儲質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加快制修訂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標準,推進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標簽標準、配套檢驗方法標準制修訂,完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標準。加快食品相關標準樣品研制。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實施農產品原產地追溯促進行動,打造追溯管理規范、市場機制成熟、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追溯標桿企業,推動全程追溯協作和示范推廣。
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堅持黨政同責,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推動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夯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全面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引導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厘清食品安全監管權責邊界,壓實行業管理責任。強化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和餐飲服務等各環節監管措施,改進提升以問題為導向的監督檢查機制。
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對監督管理的科學支撐,加強風險監測和監督管理各環節的信息化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面向醫院、學校、托育機構等重點場所,科學布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提升風險監測覆蓋面和問題發現率。聚焦執法、司法重點難點問題,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技術鑒定能力。加快重點品種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鼓勵生產經營企業、行業協會和第三方平臺向政府信息平臺開放數據。深化食品安全抽檢制度改革,明確監督抽檢、風險監測與評價性抽檢的功能定位,以功能為導向優化實施機制,推進“你點我檢”、“你送我檢”常態化,強化抽檢監測的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作用。穩步實現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每年5批次/千人目標,其中種養殖環節抽檢量每年2批次/千人。依托現有資源加強職業化食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建設,完善相應技術職務體系,提高檢查人員專業技能。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體系建設。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力度。強化食品和農產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升應急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能力。
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研究修訂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制度,推動修訂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罰規定,加快推進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推動農產品追溯入法。加快完善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為直接入刑。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加大懲處力度,大幅提高違法成本。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
(二)穩步提升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
優化管理方式促進新藥好藥加快上市。完善創新藥物、創新疫苗、醫療器械等快速審評審批機制,加快臨床急需和罕見病治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健全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審批體系,建立以臨床價值為導向,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臨床試驗相結合的中藥特色審評證據體系。建立國家藥物醫療器械創新協作機制,加強對重大創新藥研發的指導。鼓勵研制短缺藥品、兒童用藥品、防治重大傳染病藥品、公共衛生方面急需藥品,鼓勵新藥境內外同步研發申報。繼續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完善與仿制藥相關的技術指導原則體系、一致性評價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進一步推動仿制藥質量提升。
加強藥品安全風險防范。構建全國藥品追溯協同平臺,整合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追溯信息,從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藥品等推開,逐步實現重點類別藥品來源可溯、去向可追。開展常態化藥品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國家藥物警戒體系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主體責任,推進建設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科學制定抽檢計劃,優化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抽檢比例,加大對高風險重點產品的抽檢力度。強化應對突發重特大公共衛生事件中檢驗檢測、體系核查、審評審批、監測評價等工作的統一指揮與協調,提升藥品監管應急處置能力。
完善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加強藥物臨床試驗核查,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對重點生產企業開展全覆蓋檢查。開展藥品質量提升行動,健全生物制品等高風險產品標準制定工作機制,提高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改革和完善疫苗監管體制機制,提高省級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對轄區內生產的主要疫苗品種批簽發能力。深入開展無菌植入性醫療器械監督檢查、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等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規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市場秩序。